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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时间:2022-04-18 11:33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职话天下
导读:
网友问题: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优质回答:
员工的主动离职,对大多数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消息,特别是骨干员工离职,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和人力资源培训成本,造成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对留守的员工也间接造成心理浮动和消极影响。

01

员工的主动离职,只要符合劳动法规定,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力是具有绝对性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其他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 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非试用期的主动离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至于这种情形下的离职,用人单位领导不签字同意,完全是走入了一个误区,也是一种无效行为。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02

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在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企业拒绝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手续,如果员工提出仲裁和诉讼,企业肯定要承担不利后果。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03

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办理交接和未尽事宜,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在处理员工离职的手续过程中,如果员工辞职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单位有其他未了事宜(比如竞业限制期、服务期未满等),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由此拒绝员工离职,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上述题主所属领导拒绝在离职单上签字明显是一种极其错误的做法。 对于员工来说,应该在离职前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物品交接和知识交接工作,这不仅是一名员工的职业素质,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义务。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希望以上分享能够帮到你。
我是@之舟职读,人力资源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20余年职场经验,专注职场有价值知识、经验、感悟分享,愿和你一起成长,欢迎点赞并关注。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是@广州杜姐 ,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首先问下,你有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如果有签比较好办,没签就会比较麻烦了。劳动用工合同上有注明,务工者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就可以了,单位不签字也无所谓的,到期自动生效的。 其次,听你的意思你是在亲戚处工作的,那更好讲了,直接告诉他你已经找到工作了,到期后就要走了。实话实说没事的,你也要养家的。 给你科普一下劳动法: 当你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得不辞职的时候,如何与公司协商,先要知道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对员工辞职有三种规定: 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为劳动法的正式版本,希望可以帮到你。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其他网友观点:
解决这个问题,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另一种方式尽可能协调处理。

一、坦诚沟通,消除领导的顾虑,争取获得领导的理解

可以和领导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争取得到领导的理解。
  1. 了解企业不放的原因,协商解决方案。搞清楚企业为什么不让走,如果是需要留下来带新人,可以共同寻找替代的方案。比如,将工作的内容、流程、关键节点、注意事项都尽可能详尽的罗列出来。而且可以承诺后期有问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或者休息日过来指导。
  2. 坦承自己离职的原因,争取获得领导理解。如实告知领导自己不得不离职的原因,比如需要获得更多的成长,需要更大的平台等。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确实无法解决你的问题,不至于明着说让你为了企业而牺牲自我。

二、软的不行,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员工辞职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按照规定提前时间提出离职申请,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可以正式提出离职申请,并且保留相关的证据,证明已经通知到公司。证据可以包括书面的申请、邮件、微信聊天截图、录音等。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过后可以正常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必须出具书面离职证明。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尽量做好离职交接

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还是采取沟通让领导放行,离职时都要尽可能的将工作交接清楚。这里面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各项工作的对接人、关键事项进展情况、各类工作文件目录、求助渠道、注意事项等。工作交接越详细、清楚,企业新人上手越快,后期需要麻烦自己的地方就越少,这是双赢的事情。
实际上,职场当中人们说的理由都不是真正的理由。比如,企业说需要带新人,可能就是觉得你的性价比较高,不希望你走,借这一理由让你暂时打消顾虑。在处理此类冲突时,找到对方真实的想法尤为关键。如果企业担心的是新人上手,那完全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必须要留下来手把手的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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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首先,你辞职的原因是什么?领导不签字放人又是因为什么?

不同的原因,应对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领导不放你,是因为你对单位很重要,他舍不得放?还是现在缺人,领导有困难?又或者,领导故意刁难你? 面对这样的态度,建议你最好先和领导好好谈谈,弄清楚领导的真实意图。不要贸然行事。

第二,从劳动法的角度,如果你铁了心要走,单位是拦不住的。

按照劳动法规定,递交辞职报告后的一个月,辞职已经生效,单位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而这一个月,是劳动者给单位的缓冲期。也就是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 所以,辞职一个月后,你离职已成事实。 如果进行劳动仲裁,你的辞职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事实上,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劳动者辞职不用等一个月,单位就会放人)。 当然,建议不要和领导起正面冲突,这样无助于解决问题,还搞得双方都不愉快。 好聚好散。 祝你找到更好的发展环境!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其他网友观点:
我最近个案辅导的同学,就遇到这样的问题。还是挺伤人的,下一家OFFER 已经谈好,这里的领导却死活不放人。 这种情况细看,其实并非是多么求贤若渴。你在的时候领导也未必对你多好,你走的时候他其实主要是因为缺人。 我个人觉得这样不好。那么我支持打工人,坚持自己的目标。 第一,反复地告知领导。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我已经决定辞职了,我准备好了交接。哪怕他不听,哪怕他批评你,你都不动如山地重复这一句。我不认为这是无用功,这是正确的事情,正确的事情值得反复做的。 第二,确实准备好交接,归纳手里的工作。 第三,如果领导真的就是在离职工资发放、社保、辞职证明上卡着你,我觉得你可以直接离职,然后申请仲裁。 其实申请仲裁的成本并不会很大,而持续僵持却容易让我们陷入巨大的情绪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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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只要不存在脱密期约定,提出辞职后满三十天,劳动关系即自动解除,无需单位批准,这就是员工的任意辞职权。 关于脱密期约定,仅限于负有保密义务员工的范围,否则无效。 很多员工仅因为单位不批而错过了更好的单位,很可惜,究其原因还是自己的权利不了解。 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拖欠工资等情形,员工可以即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未规定必须提前三十天。 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单位存在强迫劳动等情形,员工甚至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走人!当然,此种情况离职,必须保留证据,否则一旦有争议说不清。 其他网友观点:
谢谢邀请。 这种情况我前段时间我一个朋友就遇到过,他去一家公司面试,被那家公司录用了,那家公司给了比较不错的薪酬,他也比较满意,于是他回公司后就提出了书面辞职,谁知道提上去后就被领导打了回来,说不批,他也不放弃,继续提,却再一次被打回来,他问我应该怎么办?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已经有明确规定,员工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不管公司批不批准,一个月时间后,员工与企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如果你是企业核心人才,企业可以与你协商离职时间可以延迟2-3个月,以便进行交接,但是不超过3个月,所以楼主的情况与我朋友的情况基本一致,只要提出了书面辞职,企业是没有不放人的道理的,最坏的打算就是大家撕破脸而已,当然这种结果不是我们乐见的,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那么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呢?我觉得可以先礼后兵。 1、建议跟领导深入谈一次,如果自己坚决要走,一定要将这个态度表明,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很感谢领导的栽培,但是这一次自己是已经下了决心了,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自己都会留下,但是自己已经做了最后的决定,不管怎样都要离开了,希望领导能理解并支持,通常领导知道你去意已决之后,基本上应该会签字的,之前也有很多朋友跟领导谈完就顺利辞职了。 2、如果领导还是水泼不进,怎么说都不行,那么建议你跟人事谈,就说按照劳动法,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了,领导批不批不影响我离开,一个月后我就会正式离开,如果到时公司不发公司和相关证明,那么你就会申请劳动仲裁,人事是熟悉劳动法的,他们肯定不希望你去仲裁,而且你还可以说,如果到时候离开了,是不会再回来交接的,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也不负这个责任,让人事去说服部门领导,相信更能推动领导签字。 3、如果最后还是不行,而楼主也坚决要走,那就只有撕破脸了,书面辞职提出一个月后就正式离开,我相信到了那一天,领导看到你确实这么坚决,应该也会理解并尊重的。 希望能帮到您,喜欢的话可以多关注我的分享。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其他网友观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你的问题描述中,可以看出来,正因为你和老板带点亲戚关系,所以他才对你有此项要求,我不知道你从事的是什么岗位,是不是真的特殊,但如果你一心想走,还是和老板好好商量 ,表明你的决心而不是犹豫不如你可以把你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写下来,尽量写详细些,然后与老板指定的人作离职交接,并表明如果新人工作中存在困难,可以随时向你咨询。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因为你和老板是亲戚,就不要拿法律的那一套说辞了,这样对双方不好老板不让你走,说明老板对你的工作还是认可的,当然他不让你走的原因可能一是怕重新招聘太烦,二是可能怕找不到比你更适合的人选,所以你要先弄清楚老板真正的顾虑,把他的顾虑消除了,你才能顺利离职。
我是吕姑娘,专注职场及个人成长领域分享,欢迎关注私信我。
其他网友观点:
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有个屁用 仔细阅读《劳动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只要根据这条规定,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即可。 但是这里面有一些猫腻,需要注意规避。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这一段重点的字——通知。 也就是说,你提出的辞职申请,一定要用肯定的语气,而不是用请求的语气。 因为《劳动法》还有个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的申请如果一不当心,变成了协商,那就会一拖再拖了。 打个比方,你对老板说:“老板,我打算辞职了,您同意一下吧。” 这就是协商,老板说我考虑一下,然后拖你三十天,最后说“我不同意”,这就是协商不一致。 然后你就等于被打回重练了。 所以你就要绕过这第三十六条,直接触发第三十七条,要么邮件申请,要么写辞职信。 上书: 本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提交辞职申请,将于提交申请后的第三十天,也就是 XXXX年XX月XX日正式从贵公司离职,届时将办理好公司各项交接事宜,也请公司进行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同时为我出具离职证明,非常感谢! 这样的话,到时候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跑路了,如果老板要和你拖或是仍然不同意?? 你告诉他他违法了啊……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告他了。
其他网友观点: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公司阻扰员工离职的原因,我想了一下,可以归纳如下: 1、你是个人才,能给公司创造价值。这类人,是公司千方百计需要去挖的宝贝疙瘩,怎么舍得轻易放你走。 2、你是公司老员工,平时人际关系处的好,和老板、同事关系好,量变到质变,人品大爆发。这类人,如同老板、同事的亲人,感情至深,怎舍得轻易放开你的手。 3、你知道的秘密太多了。这类人,一般是非常敏感的岗位,知道公司的秘密很多,一泄密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被竞争对手获得,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还有可能,就是你和你的上级有千丝万缕关系,你的上级想掌控你的人身。(电视机看多了,大家可以脑补一下) 可能还有其它原因,不妨大家再多多想想。 不管哪种原因,首先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强扭的瓜不甜,身在曹营心在汉,你可以得到我“身子”,但得不到我的灵魂,留住你人,留不住你心。好,道理讲完,我们继续探究:员工为什么离职? 某云曾说,员工离职不外乎两个原因:1、心,受委屈了;2、钱,没有给到位。作为HR,首先要审度一下公司的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浪费人才,打击人才的现象。没有一个员工不想干一番宏图大业而只想碌碌无为的,企业要给员工蓬勃发展的土壤,员工才会还公司一片茂盛的森林。 第二,HR要审度公司的薪酬系统是否合理,人岗匹配,薪酬到位。薪酬是激发员工持久动力的源泉。谈钱不伤感情,谈愿景,都是扯淡。员工不会忠诚于某个人或公司,他只会忠诚于自己的最大利益。不会有员工不拿钱免费给公司工作的。所以,人岗匹配,薪酬到位,是留住人的核心。 作为HR,此刻要做的工作,第一,给老板合理建言。给老板分析员工走的真实原因,把组织系统激活,对内公平公正,不要让员工的心受委屈;根据员工的能力匹配相应的薪酬,不要让员工因为受外界的薪资诱惑而离职。 第二,给老板讲明阻止员工离职的法律风险。事实上,员工离职是不需要公司同意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的单方面的决定,员工只需要依法通知公司,并证明书面通知到了公司并收悉,试用期提前三天,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即可。同时去意已决的员工,工作状态会大大折扣,加上公司阻扰离职,员工心里更是充满怨意,可能给公司造成更大损失。所以此类员工让其尽快离职,利大于弊。公司一味的阻扰已经违法,给员工造成困扰或损失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发起仲裁并要求赔偿。公司得不偿失。 第三,积极和员工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根据员工的真实想法,制定应对策略。如果离职只是表象,是员工发泄不满的行为。我们要合理疏导,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同时给予积极的处理方案。如果离职已成定局,做好离职面谈和相关解释工作,让员工和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江湖再见。同时把意见反馈给公司,让公司做好招人准备或工作交接准备。 最后,HR需要做好员工离职管理流程,让一切合理合法,同时为了做到因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建议HR还需要在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岗位AB岗,A主职,B为副职,每个岗位都需要有接班人计划,A走了,B直接顶上,不会因A的离职造成较大的动乱。 2、专业的培训必须和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员工提前离职需按比例支付培训费用,让员工离职有所顾忌,同时也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人力成本损失。 3、特殊重要岗位需签订竞业协议,即使员工离职,在一定期限限制员工进入公司所在行业,减少对公司冲击和竞争。 4、重要的,还是建立让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的公司大好环境,留人留心,至少,你要让员工有一个拼命干、不愿离开的理由。 结语:铁打营盘流水兵,人才流动不足奇。离职当成入职礼,相逢一笑江湖里。 本文原文本人首发三茅人力资源网,特此说明。 其他网友观点:
原则上是不可以不批的,但也有特殊情况。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单位,既是解除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合同的条件。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征得单位的同意。若超过30日,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还未届满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如果劳动者选择强行离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其他网友观点:
一、最优解决方案:
你主动提出离职,双方协商,所谓好商好量,好聚好散。最好的结果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在职期间薪酬发放到位。 二、如果协商解决不成: 提前三十天给公司书面辞职报告,不管公司是否统一,三十天后离职,拿着原单位离职证明入职新的公司。 三、如果原单位故意为难你,不给开离职证明或者不给结清在职期间工资,那只能有两种办法: 1、忍气吞声:就这样吧; 2、撕破脸:申请劳动仲裁,保留必要证据(出勤打卡记录,工资未发放记录等)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祝好~ 其他网友观点:
1.从我们提出辞职之日开始计算。满足30天就可以自动离职了。这个公司不论放不放人都没用。 2.我们可以电话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当然也可以直接区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我们有很紧急额事情。需要在短时间内离职。可以申请急辞。这个一般公司都会允许的。 4.主动找比较高级的领导说明情况。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而且高一级的领导并不了解你。 5.提交正式辞职后不要出现早退或者矿工的情况。不然公司把你炒了性质就改变了。 6.即使我们提交了辞职也要做好分内的事情,1是不给别人留下借口。2不给那些居心悱恻的人留下话柄。 其他网友观点:
如果是一般情况,不开离职证明无外乎两种途径
  • 通过劳动监察举报
  • 通过劳动仲裁
但您的情况,我建议还是沟通。特别是还有点沾亲带故的话,可以借助家庭的力量好好聊聊。这事本来就不是你死我活的事,不是敌我矛盾,也没必要非得用法律手段解决。通过父母,家里亲戚,找领导的父母或亲戚,把实际情况说下,应该会理解你的。 法律手段是无奈之举,比较冰冷,万不得已才使用,能沟通是最好的。最后实在不行,那就用法律武器吧,收集好证据,特别是新公司入职,如果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导致不能入职新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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